微信扫一扫
近日,瑞金法院九堡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调解,原、被告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后“和平分手”。
原告廖某玉与被告梁某东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廖某东常年酗酒,妻子廖某玉多次劝说无果导致夫妻感情长期不和,廖某玉因此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承办法官许基福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多次找到被告梁某东,在交谈过程中得知被告梁某东因常年酗酒引发脑溢血,导致了身体残疾,行动不便,出门要靠电动三轮车代步。为了方便被告参加庭审,许法官决定在被告梁某东家旁的乡政府司法所内巡回审理此案。
庭审当天,承办法官还邀请了乡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同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儿子梁某洋的抚养问题、房屋所有权的问题及双方债权债务问题争执不下。此前梁某洋一直由原告廖某玉的母亲代为抚养,原告廖某玉要求由被告梁某东承担小孩的抚养义务及相关费用,被告梁某东虽然愿意抚养,但称因其身患残疾无力抚养小孩。
承办法官考虑到梁某洋的抚养现状和原、被告双方的经济能力,提出名义上让梁某洋随被告生活,但维持现状继续由原告廖某玉的母亲代为抚养,原告廖某玉承担抚养费直至梁某洋年满十八周岁,共有房屋赠予梁某洋,双方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这样一来既不会改变生活现状,有助于双方在离婚后缓和互相之间的关系,开展新的生活,又妥善解决了房屋所有权和双方债权债务的问题。
经过承办法官和乡里工作人员耐心地释法明理后,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该调解方案,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