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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47个地方征地!这次有你家吗?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9/11 09:30: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 48974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瑞金市人民政府瑞金市云万公路改造项目征地告知书》。据该告知获悉,此次征地涉及云石山至万田公路两侧土地,共47个村小组。告知期限自2019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20日

瑞金市人民政府

瑞金市云万公路改造项目

征地告知书

根据瑞金市云万公路改造项目的需要,依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瑞金市云石山乡云石山村、沿坝村,万田乡万田村、麻地村、东坑村、茶亭村、板仓村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瑞金云石山至万田公路改造项目用地。


二、征地权属单位、位置、面积和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瑞金市云石山至万田公路两侧(详见征地红线图)。其中:


(一)瑞金市云石山乡云石山村大屋家、官田、湖西头、新屋子、云石山、云圩小组。拟征地面积13.55亩(其中:水田9.74亩、塘0.32亩、村内空闲地3.49亩)。


(二)瑞金市云石山乡沿坝村草机坑、茶子下、塅子脑、高桥、河子背、腊树下、老屋角、老屋、楼背、墓子下、片塘、棋盘圩、上门坑、上石、桐树湾、下高排、下石、下新屋、沿头岭下、竹须湖小组。拟征地面积142.75亩(其中:水田57.78亩、旱地0.84亩、园地0.09亩、林地72.28亩、建设用地11.76亩)。


(三)瑞金市万田乡万田村上屋、塘尾小组。拟征地面积13.43亩(其中:水田9.74亩、塘0.32亩、宅基地0.23亩、村内空闲地3.14亩)。


(四)瑞金市万田乡麻地村麻地、铜盆岭下、吾花园小组。拟征地面积60.59亩(其中:水田6.44亩、林地50.59亩、宅基地0.16亩、村内空闲地3.4亩)。


(五)瑞金市万田乡东坑村安山、流水坑小组。拟征地面积21.96亩(其中:水田4.25亩、林地14.52亩、园地0.41亩、村内空闲地2.78亩)。


(六)瑞金市万田乡茶亭村白沙塘、蔡家祠、河背、九子江、蒙坑、坛子口、新圩小组。拟征地面积56.25亩(其中:水田11.92亩、旱地0.23亩、林地32.11亩、园地0.33亩、村内空闲地11.66亩)。


(七)瑞金市万田乡板仓村茶辽湾、池坑、大屋、旱坑子、龙下、石凌角、塘尾小组。拟征地面积51.26亩(其中:水田19.69亩、塘0.1亩、林地17.94亩、村内空闲地13.53亩)。


(具体权属、界址、面积和地类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三、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人(单位)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人(单位)。


四、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规定执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宅基地安置两种方式;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进行货币补偿(补助)安置。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79号)规定执行。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20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停止办理下列事项:


(一)批准宅基地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二)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和房屋转让。


(三)批准土地流转。


(四)核发各类经营许可证照。


(五)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瑞金市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红线图

附件2:《瑞金市云万公路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大图


联系人:

瑞金市云石山乡人民政府   邓瑞明  13970103108

瑞金市万田乡人民政府     谢洲平  15970818902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杨沁福  0797-2557232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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