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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这位“85后”女检察官出名了!

转载 10032025/02/05 14:48: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619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徐静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徐静,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瑞金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荣获瑞金市红都平安卫士、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她的带领下,办案团队先后获评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赣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瑞金市巾帼文明岗等荣誉。


从检12年,徐静一直怀揣检察初心,恪守法治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我们一起了解她的事迹吧~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方能真正践行一名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这是她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19年10月9日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206国道瑞金市某乡镇路段时,碰撞行人郭某某,造成郭某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徐静在做社会调查时,发现刘某某和被害人家庭都很贫困,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调解也未能达成协议,双方怨气与日俱增,她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村书记,组织双方村委会干部多次上门调解,从情理法方面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家属沟通,与刘某某家属一起想办法帮助刘某某筹集了赔偿款,最终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


由于刘某某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情节,无前科劣迹,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仍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同时,刘某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对其处以刑罚,必将影响家庭收入与稳定,徐静认为对其从宽处理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因此,最终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充分彰显司法温情

在一个艳阳高照的上午,徐静驱车赶往瑞金市看守所开庭,这是瑞金市检察院检察官首次赴看守所出庭支持公诉。为了更好地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诉讼,揭某某诈骗一案庭审现场安排在看守所提讯室。


“法律是有温度的,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徐静说道。原来是犯罪嫌疑人揭某某患有椎动脉型颈椎病,四肢无力不便过多行走,且患有高血压以及焦虑抑郁症,经常要在安眠药的作用下才能入睡,精神状态较差。针对揭某某身体不好的情况,为减少其往返法院与看守所之间的奔波,徐静向法院、看守所建议直接在看守所开庭,避免押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其顺利完成刑事诉讼,提升刑事案件办理效率。


最终整个庭审仅历时十余分钟,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已认真阅读案卷,充分了解案情,庭审时,揭某某认罪认罚,公诉人当庭发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揭某某均无异议。庭审最后,审判长在被告人做完最后陈述后当庭宣判,整个庭审活动顺利、高效完成,在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时,充分体现司法温度。


法治护苗相伴成长

徐静始终认为,每个涉罪未成年人都是迷途的孩子,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就是守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在办理未成年人杨某某抢劫案时,她进行了大量细致的社会调查,发现杨某某还在上学,在学校平时表现良好,而且对机械很感兴趣,也有学习汽修的意向,有挽救感化的可能。为了有利于杨某某尽早回归学校与家庭,她积极联系未成年家属进行退赃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之后对杨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提出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帮教方案,杨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她的积极联系下推荐至南昌某汽修学校学习。


办案是一项技术活,考验着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积累。徐静把责任与担当深深地融入进血液里面,“忠诚、清廉、公正”是她的工作准则,“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是她的工作态度,她立足本职工作,勇挑重担,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检察巾帼的风采,以自己的方式捍卫着这片土地上的检察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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