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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行动!瑞金多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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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5/01/25 12:15:1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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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关
在外学习、工作的游子
纷纷返乡回家
正是亲朋好友相聚的幸福时光
大家聚在一起
聊家常说心里话
但警方在此提醒
如果你做了这件事
那美好春节可就与你无缘了
2025年1月22日
谢坊派出所在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
称谢坊镇有人聚众“钓虾公”赌博
获悉线索后
警方高度重视
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
经过周密部署
现场抓获7名参赌人员
扣押赌资3万余元
经查
1月21日晚
谢坊镇男子刘某亮
组织武阳、会昌籍参赌人员在家中
以“钓虾公”方式进行赌博
目前,我局已对相关参赌人员作出
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
瑞金市公安局象湖派出所
经前期摸排和蹲守
集中警力一举端掉隐藏在
城乡结合部一老民房的一处赌博窝点
现场抓获参赌人员若干
现已将赌博违法人员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