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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公务员岗位4名,事业岗位1名(附件1)。
二
报考范围及条件
三
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及选调岗位要求,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选调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备考资料。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开展。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2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务大楼1111室)报名,电子版发rjjwzzb@163.com:
(1)《瑞金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3)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干部任免审批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6)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纪委监委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则相应调减选调名额或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含选用后),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纪法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个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四)考察
依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五)讨论决定
考察后,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市纪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少于(多于)选调名额的,可以不选调或减少(增加)选调名额。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相应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手续
经有关程序确定拟选调人选并体检合格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公开选调的干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转接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发现不适应工作岗位的,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因试用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如试用人员有服务期限制暂不能调动的,可先跟班学习,待服务期满后再办理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