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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一男子在国外判了,服完刑回国还要判!

转载 10032024/06/04 15:20:1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作者:瑞金网 5667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国内伪造信用卡犯罪

那去国外呢


坏了

国外判了刑

服完刑回国

还要被国内判




案  情  回  顾

    2017年,刘某和曾某等五人共同前往巴基斯坦,通过安装微型摄像头、高抗等设备在ATM机窃取银行卡信息,后将银行卡信息输入空白磁卡,伪造出银行卡,之后刘某等人分开去当地的ATM机取钱,其中刘某在ATM机上取现10万卢比,在继续取现时被巴基斯坦警方抓获。


刘某在巴基斯坦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服刑期间获得减刑,被巴基斯坦同意保释。2023年,刘某被巴基斯坦释放回国,被瑞金市公安局民警劝投后归案自首。

处  理  结  果

    本案中,刘某虽然在巴基斯坦被判决有期徒刑,但依照我国刑法第十条,依法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其在巴基斯坦羁押的情况,可以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伙同他人共同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只要犯罪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我国就有权管辖。不要以为在国外可以逍遥法外,仍然要遵纪守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条 【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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