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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市关于公开征集
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摸排全市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各类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滋生土壤,有效防范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事)件发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经瑞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联席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内容
所有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引诱、教唆、胁迫、威逼、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涉黑恶及黄赌毒、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包括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纵容、利用未成年子女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
2.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性侵、家暴、虐待、抢劫、拐卖、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
3.校园欺凌霸凌、聚众斗殴、伤害他人及飙车炸街等行为;
4.利用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网络欺凌、隔空猥亵等行为;
5.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针对未成年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行为;
6.网吧、酒吧、KTV、旅馆、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介绍、容留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等行为;
7.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出租出售手机和提供文身、手机寄存服务,校园周边无证行医、非法医疗美容等行为;
8.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允许,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演出、节目制作、网络表演等营利性行为;
9.其他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24小时接收举报)、0797-2556001(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接收举报)
2.举报信箱:rjsshceb@163.com
3.信函举报:瑞金市公务大楼七楼(722室),邮编342500
三、奖励办法
对举报人的有效举报,由线索受理单位或市联席办依据举报线索取得战果的情况,属于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特别重大的举报线索奖励金额不受以上标准限制。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市联席办和有关部门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四、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范围仅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的问题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3.提倡实名举报,举报者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有关部门信息核查回复。为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4.举报人对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勿重复反复举报。
本通告由瑞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瑞金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预防惩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