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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瑞金网小编从客家新闻网“问政赣州”栏目获悉,有网友在该栏目留言咨询:租房退租后,房东不退押金,针对网友提出的相关问题,瑞金官方作出了明确的回复,具体详情如下:...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法律、法规之规定。
经调查核实,该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相关规定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因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系统中没有其相关信息,表明该租赁房屋未纳入监管。由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属民事纠纷,为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建议网友可向租赁房屋管辖范围所在地的城市社区或村(居)委员会进行相关纠纷调解,从而作出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裁决,确保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瑞金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