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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瑞金交管大队原办公室主任受贿案!

转载 10032024/04/30 14:24:2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检察 作者:瑞金网 6946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4月29日下午,由瑞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办公室主任黄某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金旺,检察官刘丽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人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金旺,检察官刘丽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现场


2015年至2022年,黄某某在担任瑞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黄沙中队中队长、办公室主任等职务期间,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0.869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旁听人员


庭审中,检察机关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逐一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黄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世上没有后悔药,人生没有返程票。今天许多我曾经的战友也来旁听了庭审,希望都能以我为戒,警钟长鸣......”经过法庭教育后,黄某某当庭忏悔。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瑞金市纪委监委、公安局、乡村振兴局等干部代表共计15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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