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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事,瑞金这场庭审“开进”被告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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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于 2024/04/22 14:19: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市人民法院
作者: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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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瑞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
在被告人刘某某位于
黄柏乡的家中
进行了一场有力度
有温度的刑事庭审
一张桌子
一台手提电脑
几张凳子,设施虽简易
庭审却没有丝毫马虎
2023年10月05日早上,被告人刘某某驾驶二轮超标电动车,沿瑞金市236国道西侧由黄柏乡往瑞金市区方向行驶,刘某某左转弯通过护栏缺口横过国道东侧道路,遇杨某某驾驶无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沿236国道东侧由瑞金市区往黄柏乡方向行驶,两车在国道东侧最右侧机动车道内相撞,造成被告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被送至瑞金市人民医院抢救,瑞金市交警在医院发现被告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 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194.41mg/100ml,已达到醉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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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被告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腿部及身上多处受伤,行动不便,为保证刘某某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诉讼权利,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将庭审移至其家中,依法审理该起刑事案件。
瑞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刘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并考虑其身体状况,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