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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14个地方要征地!有你家吗

转载 瑞金网-刘2019/06/21 08:43:2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瑞金网综合瑞金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瑞金网 448124 阅读 2 评论 6 点赞

刚刚,瑞金网小编从瑞金市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瑞金市马克思映像小镇建设项目(一期)征地告知书》。据该函件获悉,此次征地涉及14个村小组,告知期限自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7月3日 。

瑞金市人民政府

瑞金市马克思映像小镇建设项目(一期)

征地告知书


根据瑞金市马克思映像小镇建设项目(一期)用地的需要,依据《瑞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瑞金市城市总体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瑞金市黄柏乡合溪村、瑞律村、马荠村范围内的部分集体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用途


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瑞金市马克思映像小镇建设项目(一期)用地。


二、征地权属单位、位置、面积和地类


拟征收土地位于:


(一)瑞金市黄柏乡合溪村岭背小组、上排子小组、岭下小组、竹山下小组、老屋小组。东与叶坪乡田坞村交界,南至农田,西与黄柏乡瑞律村交界,北与黄柏乡瑞律村、马荠村交界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用地规模956.59亩,其中在洋溪河道治理项目征地时已征收8.49亩,现拟征地面积948.1亩,包括:


1、黄柏合溪村集体土地858.05亩(其中:水田471.03亩、菜地1.61亩、旱地300.08亩、塘40.68亩、未利用地3.44亩、宅基地18.07亩、村内空闲地23.14亩);


2、绿源砖厂用地79.08亩(恢复砖厂建设前地类为:水田11.17亩、旱地32.61亩、塘6.35亩、未利用地28.95亩);


3、凤形砖厂用地10.97亩(恢复砖厂建设前地类为:水田9.21亩、未利用地1.76亩);


(二)瑞金市黄柏乡瑞律村水口小组、鹅公坑小组、四工排小组、长洞水小组、大屋背小组。东与黄柏乡合溪村交界,南与黄柏乡合溪村交界,西至319国道,北至厦蓉高速公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用地规模1043.73亩,其中在洋溪河道治理项目和319国道拓宽项目征地时已征收2.8亩,现拟征地面积1040.93亩(其中:水田656.15亩、菜地7.02亩、旱地194.8亩、塘50.11亩、林地46.22亩、宅基地44.03亩、村内空闲地42.6亩);


(三)瑞金市黄柏乡马荠村新阳光咀小组、老阳光咀小组、下屋小组、柞树岭小组。东与叶坪乡田坞村交界,南与黄柏乡合溪村、瑞律村交界,西至厦蓉高速规划服务区,北至厦蓉高速公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详见规划红线图)。拟征地面积94.41亩(其中:水田16.34亩、旱地72.08亩、塘1.29亩、宅基地2.55亩、村内空闲地2.15亩)。


(具体权属、界址、面积和地类以最终调查确认为准)


三、被征收对象


拟征收土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人(单位)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青苗等附着物所有权、使用权人(单位)。


四、征地补偿、青苗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规定执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补偿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规定执行。


五、安置政策


土地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安置措施;主体房屋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安置、产权调换安置两种方式;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进行货币补偿(补助)安置。具体按照《瑞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发〔2015〕26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调整标准的通知》(瑞府办发〔2015〕163号)、《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6〕129号)及《瑞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府办发〔2017〕64号)规定执行。


六、告知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7月3日。


七、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八、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停止办理下列事项:


(一)批准宅基地和其他建设项目用地;


(二)批准改变房屋用途和房屋转让;


(三)批准土地流转;


(四)核发各类经营许可证照;


(五)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


九、本告知书下发后,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十、在拟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或青苗、附着物权属有争议的,凭有关合法的权属证件或其他合法资料,及时向瑞金市自然资源局或相关部门申请权属纠纷处理。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红线图


附件2:《瑞金市马克思映像小镇建设项目(一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大图


联系方式:

瑞金市黄柏乡人民政府  郭经伟  13870797101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杨沁福  0797-2557232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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