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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流窜瑞金作案,一男子10小时后被捕!

转载 10032023/08/17 19:28:0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红都警事 作者:瑞金网 19376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
我市发生几起店铺财物被盗案
被盗物品价值过万
警察蜀黍岂容你如此嚣张

抓!

8月10日
瑞金公安接到受害人钟某等报案称
自己经营的副食店(均位于瑞金市象湖镇龙珠路)门锁被撬
副食店内的烟酒被盗
接警后
刑侦大队和情报信息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
调取周边视频监控
通过信息研判、日夜奋战
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刘某(广东清远人)



经过搜寻踪迹发现
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返回广东老家
为了尽早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办案民警立即驱车赶往广东省清远市
于当天晚上9时许
在广东省清远市一电影院门口

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



在刘某租赁的小轿车内
发现部分盗窃来的物品
以及作案使用的工具
刘某并如实供述了其驾驶小车流窜至我市
实施盗窃的事实
目前,犯刘某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位朋友
尤其是经营商铺的朋友
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警方提醒

1
店铺关门前应将营业款收好,注意存款安全,不能存放大额现金。商家店铺应设立存钱专柜,抽屉上锁。有条件的应购置保险柜,并将钱柜放置在隐蔽处。
2

个人财物不要放在柜台上,店内应有安全通道,便于从业人员进出。 管好贵重物品,销售手机、金银首饰等店铺业主应聘用相应的服务人员和保安人员,保证售货员一对一的服务,一次只试(看)一件商品。强化技术防范,安装监控设备和报警装置,加强值班守夜,不唱“空城计”是防范夜间盗窃的有效措施之一。

3

及时准确报警,为破案提供线索。若发现可疑人及发生案件时,应将发案的时间、地点、被盗物品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逃跑方向等情况及时、准确、简明地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瑞金公安针对群众关注的
侵财类等民生案件
结合当前开展的快警快侦行动
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
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侵财类案件
坚持快处警、快研判、
快阵控、快破案、快挽损
加大对各类案件的打击力度
切实维护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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