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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力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招聘50名医学检验人员充实到市核酸检测中心。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本级成立瑞金市核酸检测中心医学检验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鑫担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黄发亮担任副组长,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总医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总医院,由市总医院党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二、招聘岗位
核酸检测中心医学检验人员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二)专业、学历等条件
1.所学专业为医学检验技术。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检验士及以上资格,取得PCR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信函报名或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见附件)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资格佐证材料。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28日至5月13日。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市总医院在面试前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资格审查
参加面试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向瑞金市总医院人力资源科(门诊楼8楼,联系电话:0797-2511879)提交报名资格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PCR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全面审查报考人员资格(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
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考场。
面试内容:专业知识占70%,结构化面试知识占30%,总分100分。
(三)入闱体检及资格复审
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者,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岗位,按照本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名单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及“瑞金市总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总医院向市政府呈报新招聘人员聘用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总医院安排聘用人员工作。
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瑞金市市直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和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试行)》(瑞编字〔2018〕18号)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享受编制备案制人员待遇。
六、其他
本方案由瑞金市总医院负责解释。
瑞金市核酸检测中心医学检验人员
招聘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