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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等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赣宣发〔2020〕2号)精神,推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以及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设施等基层阵地有序管理和活动正常开展。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瑞金市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办字〔2020〕33号)精神,经象湖镇党委研究,决定补充招聘14名专职党建宣传员到村(社区)工作,现就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招聘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14名。其中,南岗村、金星村、金都大道、桦林社区、解放路社区、城北社区各1名,思源社区、龙珠社区、绵水社区、绵塘社区各2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4、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以及音频视频剪辑软件等)。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有犯罪前科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派活动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5、不能在任职地工作的;
6、提供虚假信息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四、岗位职责
1、负责所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
2、做好志愿者的对接登记、组织引导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3、负责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运行管理。
4、挖掘新鲜经验,及时向上推报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5、完成村(社区)“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薪资待遇
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每人每月报酬参照村“两委”普通干部执行(基本报酬2400元/月,其中固定补贴2000元/月,绩效补贴400元/月),纳入市财政预算,由市财政兜底解决。其他福利待遇,各村(社区)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落实保障。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按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管理,对任职满五年且表现优秀的,可按照规定程序进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
六、招聘程序
本次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实行“镇聘村(社区)用”,由象湖镇党委负责具体实施。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月7日
报名地点:象湖镇人民政府606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人:李文臻(工作时间可拨打13263915933)
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本人持以下材料至象湖镇人民政府606室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学信网下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可报名填写《个人简历》(表格现场填写)。
3、基本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0日上午9:00
测试地点:象湖镇人民政府606室
测试内容:文字编辑、制作表格、收发邮件等
考试组织和实施由象湖镇党建办负责。根据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成绩需合格以上,60分为合格)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比例,则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3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象湖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考察应变能力、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由象湖镇党委安排专门人员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适时公布。
5、镇级联审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数进入镇级联审。如面试合格人数未达招录数,则按面试合格人数进入联审(面试合格线为60分)。因联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则从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确定招聘对象
联审合格名单报象湖镇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备案。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象湖镇将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工资为1920元/月)。考核合格人员实行合同制聘用,进行一年一签。
七、管理服务
1、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作为特定岗位,由象湖镇党委负责招聘、管理和考评,作为村(社区)后备干部培养,但不占村(社区)干部职数,不属于正式村(社区)干部。
2、村(社区)“两委”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同时受象湖镇党委和主管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3、任职期间,是党员身份的组织关系需转至所在村(社区)党组织。
4、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从事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任何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5、对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象湖镇可以中止聘用合同。